《滨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打印 来源:滨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04-18


 

《滨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滨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的决策部署,构建“政银保企”四方联动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创新金融服务,破解中小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更强金融要素保障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

二、出台目的

(一)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信保基金担保增信、应急转贷,以及风险补偿等政策的引导和保障,推动形成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放宽信贷条件,降低融资成本,破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融资瓶颈。

(二)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财政和金融政策融合,变传统的专项资金投入为融资担保增信,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广泛性和普惠性,通过撬动金融资本,引导市场力量支持企业融资,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促进企业信用建设,引导依法诚信经营。通过开展信保基金企业评级,将评级结果与融资扶持挂钩,由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引导企业认识到信用的价值,进一步增强信用意识,营造珍惜信用、重视信用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个部分,25条: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法律依据以及信保基金的概念、服务对象和功能,明确了信保基金的决策机构、日常管理机构、托管银行、合作金融机构以及运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基金设立与管理。明确了信保基金的设立模式、基金规模与资金来源,理事会的组成、职能及成员职责,基金管理机构、托管银行、合作金融机构的职责及应当符合的条件与确定方式。

信保基金按照“1+N”模式设立,包括1个信保基金池,基金项下设立若干专项业务,基金总规模约2亿元,初始规模约1亿元,资金来源包括整合存量、安排增量、对上争取以及利息收益等。

理事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人行、滨州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理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有关政策,审议决定信保基金管理、使用原则和方式等重要事项。

基金管理机构、托管银行、合作金融机构均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

第三部分为基金运作。明确了信保基金项下专项业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对象应当具备的条件、支持方式、申请流程、业务评级、贷后管理、风险代偿、基金补充以及信保基金不予代偿的情形。

信保基金通过担保增信、应急转贷、风险补偿方式提供政策支持,服务对象通过市智慧产融服务平台申请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根据信保基金业务评级结果,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贷款出现风险以信保基金代偿后,合作金融机构受托继续进行追索,确实无法追偿的,经基金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理事会批准后核销,基金核销部分由市级和相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补充。

第四部分为基金监督。明确基金管理机构定期向理事会报告信保基金运作情况,每季度结束后提交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会计报告》和《年度运行情况报告》。信保基金及项下业务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

第五部分为附则。明确了信保基金项下专项业务实施细则的制定要求以及本办法施行日期、有效期等事项,本办法自2023年5月21日施行,有效期3年。

五、特色亮点

《滨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一是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将财政和金融政策融合,变传统的专项资金投入为融资担保增信,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广泛性和普惠性,通过撬动金融资本,引导市场力量支持企业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丰富担保增信与风险分担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效应,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破解企业缺少融资必要的抵押担保措施问题,通过风险分担能够引导金融机构形成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提高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水平。三是引入智慧产融平台和评级模型。通过引入大数据开展信保基金业务评级,能够有效把控信贷业务风险,引导市场主体增强信用意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 : 张明星;联系电话: 0543-3165915

现场咨询:滨州市黄河五路357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140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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