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山东省民族宗教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公开发布。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山东省民族宗教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举措,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发挥信息公开在服务公众、接受监督、回应关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通过省政府公报、省政府网站和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了规范性文件《山东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及解读,以及行政许可结果信息、部门办公会议、领导信息、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部门年度预决算、专项资金目录、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进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行政执法数据等方面政府信息,共发布信息1900多条,公开行政许可结果信息7件,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委主要领导参加发布1次)。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分别通过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山东公共数据开放网共享开放8项数据资源、9000多条数据信息。注重强化会议公开,公开主任办公会议议题、议定事项12次,公开率100%,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等列席办公会议4次。注重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部署,丰富解读内容形式,公开发布2个解读材料。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机构、邮寄地址、邮箱、联系电话、办理期限、办理流程等。在委网站首页显要位置开设了“公开申请”通道,提供了政府信息申请表下载及在线填写直接提交服务。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进一步修订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图,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推动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涉及内容为近五年我省新建宗教寺院名称、寺址及经费投入等,均按时给予回复。为保证工作规范性,办理过程中多次与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同志和有关法律专家汇报对接,积极争取指导支持。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1.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方面。一是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省政府网站和委网站公开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包括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等内容,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确认有效继续保留的4件,已经失效的2件。二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委网站建立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专栏,与信用中国(山东)相关栏目链接,及时公示有关信息。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关联映射率达100%。四是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全部纳入省级政务服务网和省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编制并公开全部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2.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方面。通过省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在网站设立行政许可“结果公示”专栏,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和业务工作结果公示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统筹运用省政府网站和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打造全媒体、立体化政务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优化委门户网站。以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为重点,不断优化委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和无障碍浏览功能,提升网站的信息公开主渠道效应。二是优化微信公众号。提升公众号的阅读宣传功能,2021年度“山东民族宗教”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900余条。三是借力新闻媒体。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进行正面宣传,引导主流媒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坚持宗教中国化为重点进行正面宣传,各大媒体发布新闻1000余篇。协调省委宣传部召开“花开齐鲁石榴红 团结奋进新征程”记者见面会、山东省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舆论反响热烈。对山东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第21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日)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省民族宗教委安排,委办公室负责、委舆情中心(山东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具体承担委政务公开工作,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分工明确。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委门户网站的运维管理,以及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对委网站部分页面、栏目、内容进行了重新设计、调整规范和充实更新;按照有关要求在委门户网站首页显要位置规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修订完善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办公会议有关制度。四是加强监督保障。《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通报,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处室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实施。”作出明确规定。将政务公开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对各处室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处室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工作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但因民族宗教工作有一定特殊性,民族宗教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在公开时效性、深度、质量、内容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预公开、决策公开等方面约束性因素较多,邀请公众参与及与公众互动交流还不够;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多样;公开工作队伍人员相对较少,接受专业化培训机会相对较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下一步,省民族宗教委将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进一步增强意识、强化措施,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应有贡献。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督导调度和检查考核,督促各处室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形成业务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不断加大文件公开力度,进一步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进一步提升决策公开水平,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学者、媒体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四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加简明问答、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明确具体解读人、联系方式等,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五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委门户网站入口、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等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六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大培训力度,组织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省民族宗教委信息业务的资料收集、梳理汇总、答复等一般不涉及相关费用,不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度,省民族宗教委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具体要求,逐条对照,对机构职能、履职依据、权责清单、公务员招考事业人员单位招聘、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重要会议、机制建设等情况,本着能公开则公开、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行了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共政协提案2件,按时办结率均为100%,总体办理情况在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公开”子栏目进行了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着力强化委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定位。信息发布立足于省民族宗教委主责主业,服务于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规范有序运行。二是坚持日常用力、平时发力。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复杂、工作量大,省民族宗教委工作人员将功夫用在平时,每天抽出专门时间或利用边角料的时间“零打碎敲”,分解工作量,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质量完成。

 

 

 

省民族宗教委

2022年1月25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