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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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0-07-03
2020年6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8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整合到应急管理部,公安消防部队全部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机构职能和人员身份发生变化。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和规范消防执法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3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意见建议,并与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7个部门会签,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我省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构建起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我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管体系,努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实施意见》共明确了十四项任务,主要是简化消防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有序发展,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消防监管”,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和法规制度保障,优化便民利企服务,严格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各项禁止性规定,严格消防执法责任追究,并重点提出实施精准化重点监管,实行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强化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等创新性措施。
(三)保障措施。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抓好督导宣传等工作措施,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消防执法改革,加强宣传和督导;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平稳有序推进《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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