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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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4-01-30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明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我省是人口大省,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双过亿。新发展阶段,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内生动力,既是我省的努力方向,也蕴含巨大发展潜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制定《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针对我省新型城镇化存在的问题短板,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专题研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赴浙江等省学习先进经验;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赴济南、青岛等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地方政府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开展“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实施评估,充分挖掘城镇化发展潜力,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行动方案》,完成部门会签、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经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7部分,总体分为三个板块。
第一板块为第1部分,即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稳增长、扩内需、促协调、惠民生综合作用,明确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第二板块为第2-6部分,聚焦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分别提出推进措施和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每年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发展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服务业和建筑业,推进“人产城”融合发展。推动济南、青岛两个特大城市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加快提升临沂、德州、聊城、菏泽等城镇化率低于60%的4市城镇化发展水平,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差异化引导小城镇发展,优化全省城镇化布局形态。聚焦当前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短板,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绿色低碳、新型智慧、安全韧性和共治共享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紧紧围绕与农业转移人口密切相关的就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留得下、过得好、融得进”。持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设施、服务和经济“四个融合”,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第三板块为第7部分,即实施保障,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土地、资金、项目等要素支持,凝聚推进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工作合力。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加快提升全省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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