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荣誉疗养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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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2-12
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荣誉疗养办法》(鲁退役军人发〔2025〕42号)(以下简称《疗养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意义。2022年11月29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荣誉疗养办法》(鲁退役军人发〔2022〕65号)。《疗养办法》施行以来,全省各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履职担当、积极作为,分层级、分批次组织开展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荣誉疗养活动,有效提升了军休干部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尊崇感。现行《疗养办法》印发实施距今已有三年,其间军休服务管理形势任务发生深刻变化,对《疗养办法》进行修订,是适应军休干部日益增长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是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重要体现。
二、修订依据。(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5号);(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56号);(三)《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鲁退役军人办发〔2024〕22号)。
三、修订过程。一是拟定计划。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有关规定和流程要求,制定修订计划,细化完成时间和进度表,有序推进各项修订工作。二是开展评估。组织对现行《疗养办法》进行实施后评估,认真组织研讨,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改进措施。三是征求意见。《疗养办法》修订稿先后征求了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军休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合理化建议予以充分吸纳。同时,对《疗养办法》修订稿作了风险评估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四、主要内容。修订后的《疗养办法》共19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荣誉疗养对象及范围;二是明确了开展荣誉疗养责任主体;三是明确了荣誉疗养经费保障渠道;四是明确了荣誉疗养具体组织实施事项;五是明确了荣誉疗养安全保障措施;六是明确了荣誉疗养活动主要内容;七是明确了获得军队大军区级单位表彰的军休干部经设区市推荐可以纳入省级疗养对象范围;八是明确了疗养周期分别由省、市结合服务管理的军休干部数量等实际情况确定等。
五、实施时间。为保持全省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现行《疗养办法》与修订后《疗养办法》在实施时间上的有效衔接,修订后的《疗养办法》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山东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荣誉疗养办法》的通知
文件附件:[山东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荣誉疗养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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