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打印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1-03


一、“三线一单”编制背景和目的

“三线一单”编制是在全省一张底图上,将行政区域划分若干环境管控单元,在环境管控单元中确定“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提出差异化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形成“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编制实施“三线一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举措。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三线一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

二、出台过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生态环境部要求,我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自2018年底启动,按照“国家总体指导、省级统筹推进、各市具体落地”的工作模式,省市各有侧重,协同联动,举各级各部门之力,合力共绘全省“一张图”。2020年,我省“三线一单”成果先后通过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组专题会议和生态环境部审核,经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五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目标。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2025年和2035年目标要求,提出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分阶段主要目标。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2358个陆域和428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区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实施分类管控。其中,优先保护单元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保护区等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要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要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三)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照国家要求,在陆域建立了四种不同尺度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其中,通过1个省级清单,确定全省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四个方面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通过省会、胶东、鲁南3个经济圈区域清单,提出三大区域的特色性、规范性要求;通过16个市级清单,提出各市的地域性、适用性要求;通过2358个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各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

(四)加强“三线一单”应用实施。一是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和开发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中的应用,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是建立全省统一的“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逐步实现数据共建共享,推动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四是实施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评估更新,期间可针对变化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政府职责,要求各市政府发布本辖区分区管控方案。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省、市两级要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落实专项经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跟踪评估“三线一单”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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