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办法》简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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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滨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11-11
《滨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办法》简明问答
问题一:什么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
答: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是从源头上解决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问题的重要举措。
问题二:道路是如何分类的?对于不同的道路,实施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分别有什么要求?
答:道路分为城市道路和公路。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其他道路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设置和完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物理隔离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新建交通信号控制机能够联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信号控制平台,并能实现与其他路口交通信号控制机联网协调控制。双向四车道及以上城市道路要安装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应设置指路标志。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要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类型、数量安装调试到位,并接入当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新建、改建、扩建公路时,交通运输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负责投资建设《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中所规定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问题三:为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办法》做了哪些规定?
答:在过去的道路工程规划中,平面交叉口规划的传统做法是:只做交叉口沿规划道路两侧组成部分的规划方案,而不做此交叉口沿相交道路两侧组成部分的规划。这样做出来的交叉口规划方案不能符合整个交叉口各向交通的运行要求,不是符合整个交叉口交通运行的科学合理方案。
城市交通拥堵绝大多数发生在平面交叉口,平面交叉口进口道部位红线规划传统规划方法,是把交叉口范围内的红线看成只是路段红线的延伸线,这样路口与路段一样宽。路段交通是连续流动的,而交叉口交通流是断续的,交通流需要等待绿灯才能通过,并且需要经历一个起步的过程,因此,传统做法会造成路段与路口通行能力不匹配,引发严重交通拥堵。
为解决这些问题,最大限度的实现平面交叉口进口道通行能力同路段通行能力相匹配,《办法》规定:一是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时,必须对平面交叉口规划范围内规划道路及相交道路的进口道、出口道各组成部分作整体规划、设计。二是新建、改建除支路外的城市道路,在规划阶段,平面交叉口进口道规划车道数应按上游路段规划车道数的2倍进行用地预留;在设计建设阶段,平面交叉口进口道车道数应为上游路段规划车道数的2倍。三是对有中央或机非分隔带的平面交叉口,宜利用部分中央、机非分隔带增辟车道。
问题四: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除城市道路上下班时段交通拥堵外,部分公路平面交叉口也会经常发生交通拥堵,对于公路平面交叉口交通拥堵问题和交通事故预防方面,《办法》做了哪些规定?
答: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平面交叉口,要根据交叉形式、交通管理方式及转向交通量、设计速度等因素,采用加铺转角、加宽路口、设置转弯车道和交通岛等方式进行渠化设计,提高平面交叉口通行能力,最大限度的实现平面交叉口同路段通行能力相匹配,减少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问题五:《办法》规定,新建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为C类,能够联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信号控制平台,并能实现与其他路口信号控制机协调控制,是基于哪方面的考量?
答: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规定,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按信号控制功能分A、B、C三类,C类即为具备联网控制功能的信号机。当前已经进入智能化、大数据时代,联网协调控制也是大势所趋,《山东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测评指标体系》也将信号机联网率作为考核指标,并且要求联网率逐年提高。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建设了交通信号控制平台,新建的交通信号机必须要接入现有交通信号控制平台,实现联网协调控制,否则,将沦为单点控制,难以实现与交通流量相匹配,引发交通拥堵和通行缓慢
六、《办法》对交通安全设施的验收、移交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按照管理权限吸收相应层级的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人员参加,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作为验收重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和通车运行。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后,按部门职责需要移交的,要及时办理书面建管交接手续,未完成建管交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并承担管理责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日常维护、正常运转。
解读联系人:王作山
联系电话:0543-33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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