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淄博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

打印 来源:淄博市商务局 时间:2025-08-14


一、淄博市老字号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1、淄博老字号应当具备的条件为:

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2、淄博老字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运营的企业;依法拥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上述权益均无争议;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市级老字号怎么管理?

淄博老字号认定后不是一劳永逸的,市商务局将对老字号进行动态管理,淄博老字号企业应当于每半年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一次经营情况,经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商务局;每年1月31日前填报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上市公司可在季报年报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上报)。

对于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分门别类采取约谈整改、暂停权益、移出名录的惩戒措施,来确保老字号“金字招牌”的成色。原则上每3年对淄博老字号开展复核。对复核中发现已经不符合淄博老字号条件的,商相关部门作出移出淄博老字号名录、收回淄博老字号标识使用权及牌匾的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