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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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2-29
一、政策背景
根据《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淄博市农业局、淄博市环保局、淄博市规划局、淄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我区按照省、市水利部门关于河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制定了该《公告》。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高标准做好河湖名录复核、山区河道管理、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校核和规划成果上图工作的通知》(鲁河长办函字〔2023〕7号)《关于认真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淄水管〔2017〕36号)。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重要举措
1、公告孝妇河、淦河、涿河、米沟河、白泥河、范阳河(王村镇小史村段至淄川边界S509桥段)、东道流域、小尚流域、朱首湾流域、玉清河、玉带河、杏花河(青阳河)、河东水库、丁家水库、东道水库的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
2、公告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的禁止事项。
五、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周村区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
解读科室:运行保障科
解读人:王敏
联系电话:0533—619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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