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0000045022274/2015-53333 主题分类: 公路,工业_交通
成文日期: 2015-09-25 发布日期: 2015-09-30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东青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5〕203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公路,工业_交通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5〕203号
成文日期: 2015-09-25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延长东青高速公路

收费期限的批复

鲁政字〔2015〕203号


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

  你们《关于东青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请示》(鲁价费发〔2015〕7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延长东青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2025年9月15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