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公安 |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公安厅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公安车管服务汽车消费办好民生实事八项措施》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鲁公通〔2023〕3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公安 |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公安厅 |
发文字号: | 鲁公通〔2023〕3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统一编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山东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山东公安车管服务汽车消费
办好民生实事八项措施》的通知
鲁公通〔2023〕33号
各市公安局:
为助力提振消费,深化便民利企,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省公安厅制定了《山东公安车管服务汽车消费 办好民生实事八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公安厅
2023年4月28日
山东公安车管服务汽车消费
办好民生实事八项措施
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围绕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聚焦汽车消费领域社会需求,制定八项便利措施。
一、推进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
在济南、青岛、德州三市,推行由试点生产企业在新车出厂时协助查验机动车,共享机动车信息,机动车所有人购车后免予交验机动车,实现网上申请登记、牌证邮寄送达,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新车登记服务。
二、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
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促进二手车行业发展。
三、实施批量购车注册登记上门服务
对辖区内出租、公交、客运、货运等运输企业批量购置新车20台以上,由公安车管部门依据申请备案后,提供上门查验服务。
四、落实待销售二手车单独签注管理
对二手车备案销售企业收购后用于再销售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时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降低二手车交易登记成本,促进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二手车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推进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
持续深化警企协作,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企业合理设置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让登记等业务办理“一站式”服务。
六、实现车检“交钥匙”工程全覆盖
在机动车检验机构全面推行各车型交车待检的“交钥匙”服务,推广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e车检”微信小程序等系统预约检验。进一步优化服务环节,推动数据共享,再造服务流程,实现资料内部流转,业务全流程“一窗受理、一窗通办”。
七、推进机动车解抵押、查解封便利化
推进在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登记服务站,利用专网代办抵押、解除抵押登记等业务,积极探索推进网上办理机动车解押、抵押登记业务。全面推行法院系统应用专网平台办理机动车查封、解封业务,提高办案效能,节省等待时间。
八、推行错时服务模式
针对休息日、节假日群众购车的实际需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延时服务、错时上下班等举措,周六或周日正常办理机动车辆登记业务,为群众提供个性化、不间断的服务体验。
政策实施后解读&媒体解读 | 山东车管便民利企新措施服务高质量发展山东车管便民利企新措施服务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