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0000045022274/2020-52447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成文日期: 2020-08-15 发布日期: 2020-08-17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孟雪园为烈士的批复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0〕163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优抚安置
发布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20〕163号
成文日期: 2020-08-15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追认孟雪园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0〕163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孟雪园为烈士的请示》(潍政呈〔2019〕59号)收悉。经审核,孟雪园系寿光市纪台镇王府村人,生前为中共寿光县委纪台党组织负责人。1941年农历八月初四,国民党特务队闯入孟雪园家中搜查枪支、文件,要他交出地下党员名单,孟雪园严词拒绝遭到殴打,被打成重伤后不治身亡。依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民发〔2012〕83号)和《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民发〔1980〕63号)规定,孟雪园牺牲情节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特追认孟雪园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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