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83004317304G/2025-00040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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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6-17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机关: |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 统一编号: | SGDR-2025-0030001 |
标 题: |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寿光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寿光市公共陵园独立墓区公益性公墓价格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寿发改价格〔2025〕63号 | 有 效 性: | 0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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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字号: | 寿发改价格〔2025〕6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6-17 |
统一编号: | SGDR-2025-0030001 |
有 效 性: | 0 |
关于规范寿光市公共陵园独立墓区公益性公墓价格的通知
寿发改价格〔2025〕63号
寿光市殡葬服务中心: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山东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35号)等规定,按照成本测算情况,参考潍坊市及周边县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寿光市公共陵园独立墓区公益性公墓墓位价格和维护管理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立碑或卧碑(带栏杆、双穴)7900元/个,立碑或卧碑(不带栏杆、双穴)6200元/个,以上价格含20年维护管理费。公墓墓位合同期满(20年)后,用户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为每座每年200元,维护管理费续交可按1年、5年、10年收取,一次性收费不超过20年。
二、有关要求
经营单位要将相关收费标准在显著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7日执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内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寿光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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