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300MB28562404/2025-5529500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成文日期: 2025-07-04 发布日期: 2025-07-07
发布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统一编号:
标  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淄国资发〔2025〕28号 有 效 性: 0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淄国资发〔2025〕28号
成文日期: 2025-07-04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0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国资发〔2025〕28号

 

委机关各科室,市国有资本投资发展促进中心: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淄博市国资委(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转型

(一)全面优化主动公开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等情况,动态调整市国资委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依托全市政府文件库,高标准、高质量录入公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做到文件全量覆盖、内容要素齐全、格式文本规范、动态更新及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申请受理渠道。强化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准确把握申请人的申请诉求,提高答复针对性和准确性。对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按程序转化为主动公开信息在特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作为政策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推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谋划、同步审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工作年度报告等各类文件的政策解读,综合运用图示图解、H5、专家解读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有效提升解读效果。

(四)积极响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开后相关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对反映集中的根据需要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切实解决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

二、全力助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五)强化部门重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依法及时公开国资国企工作信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监管企业年度经营情况、市国资委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等重点信息。

(六)促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推动供气、供水、供热、公共交通领域国有企业积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部署,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安排,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督促监管企业通过不同信息渠道,依法公开国有资产交易、重大项目招标、员工招聘、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持续提升公众参与实效。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完善重大决策意见征集、采纳公众参与机制,提升公众参与水平。持续开展“代表委员进国企”政府开放活动,通过现场参观、互动体验、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加强与公众代表的互动交流。

三、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八)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一事一审”加强拟公开的信息审查,防止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泄露。

(九)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维护。加强文件发布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发布要求,做好格式转换发布。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办事服务信息更新,及时公开准确信息。

(十)丰富政务公开渠道方式。依托“淄博国资”微信公众号强化政策宣传,及时发布国资国企工作动态,转载国资领域重要政策信息,打造集约高效公开阵地。充分利用政府网站、12345热线等渠道广泛收集企业、群众政务公开需求,及时高效答疑解惑。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

(十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委办公室、市国资投促中心牵头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栏目信息梳理自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委机关、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行政法规,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持续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十三)狠抓重点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淄博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压实主体责任,及时跟进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年度报告,按时通过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相关报道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