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0000045022274/2009-505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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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09-08-28 | 发布日期: | 2009-09-09 |
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记集体一等功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09〕205号 | 有 效 性: | 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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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鲁政字〔2009〕205号 |
成文日期: | 2009-08-28 |
统一编号: | 无 |
有 效 性: | 0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记集体一等功的通报
鲁政字〔2009〕20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9年4月15日,渤海莱州湾沿海发生特大风暴潮,寿光市近海滩涂很快变成一片汪洋,38名没来得及撤离的广饶籍群众被海水围困,情况万分紧急。面对遇险受困群众,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临危不惧,冒着生命危险,奋战5个多小时,成功解救出了被潮水围困的38名遇险群众,危难之际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平安渔业”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在这次抢险救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全体工作人员,大力弘扬他们不畏艰险、身先士卒,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的精神,省政府决定,给予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记集体一等功。
希望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海洋与渔业管理和海上抢险救生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各行各业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寿光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无私无畏、不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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