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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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3-19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发布机关: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TEZDR-2025-0010001 |
标 题: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养犬管理区范围的通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有 效 性: | 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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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统一编号: | TEZDR-2025-0010001 |
有 效 性: | 0 |
TEZDR-2025-001000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养犬管理区范围的通告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养犬管理区域划分如下:
一、养犬管理区范围划分
(1)重点管理区:东顺路、日月潭路、广进路、文化路、华明路、台北路、箭道路、台中路、桃园路、长安路组成的环道以内区域(含环线道路)为养犬重点管理区。
(2)一般管理区:除重点管理区外,全区其余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二、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通告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3月31日。
特此通告。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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