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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信访局
  • 办公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杆石桥街道纬一路482号、纬一路311号,历下区泉城路街道省府前街9号
  • 传真: 无
  • 办公时间: 8:3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来访登记时间为8:30-11: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四下午集体学习不接访)。
  • 联系电话: 0531-82033165(该电话为有关信访事项自动应答提示电话)
  • 机关简介
  • 领导信息
  • 内设机构
山东省信访局

省信访局(以下简称省信访局)是省政府办公厅部门管理机构,同时承担省委相关信访工作,为副厅级。主要职责是:

(一)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省委、省政府上访的群众。

(二)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省委、省政府工作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省委、省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四)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者协调处理。

(五)向有关市县和部门转送、交办和督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省委、省政府批转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六)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者建议。

(七)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市、省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以及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首办责任制,加大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