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50246号建议答复的函
省能源局:
靳晓锋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交通运输工作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拓展国家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广度,加密优化设施点位布局;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服务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相关要求,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超前谋划,系统部署。2022年10月,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要求,我厅与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鲁交公路〔2022〕87号),为全省公路沿线充电桩建设提供了统领性文件。
二是强化调度推进,完成建设任务。按月调度建设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共建成建成充电车位2700余个,符合建设条件的在运营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快速充电设施占比98%以上。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道驿站共建成充电车位81个。
三是探索在收费站建设充电设施。自2024年以来,累计在63座高速公路收费站建成充电站,投运充电枪240把。同时,建立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联合调度响应机制,充电繁忙时段可引导司乘前往就近的收费站充电,实现第一时间调度、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分流,减少服务区充电压力。
四是科学布设移动应急充电设施。在重点节假日前,结合高速公路出行预测、充电设施使用情况历史数据、节假日气象条件等,提前研判服务区充电需求。在充电需求较大服务区布设移动充电设施,并在春节期间根据服务区充电繁忙程度动态调配,出现充电排队时,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至应急设施充电,减少排队现象。
五是持续加密提升,缓解补能焦虑。为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增密提速建设,缓解补能焦虑,2024年,我厅联合山东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印发《山东省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重大节假日服务保障水平提升工作方案》,提出要持续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大节假日充电服务保障,持续应用“红黄蓝”三级应急保障机制,缓解重大节假日充电压力。
目前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实现全覆盖任务,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建议,根据已建成充电站实际运营情况及充电需求,持续推进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增设、充电功率提升等工作,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保障能力。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27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