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MB2848646L/2024-00824 组配分类: 行业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文件编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 字体:
打印
时间:2024-05-21 17:26

鲁农法字〔2024〕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农业农村部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厅牵头处室、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将本计划落实情况书面报厅法规处。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4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以及山东省、农业农村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相关部署,结合我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台账,认真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要问题,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处)

2.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成果应用,实现同一审批事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制定完善工作规程,逐步实现高频事项“一件事”服务场景全覆盖。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按照厅年度计划确定的比例频次开展双随机抽查。(牵头单位:法规处、行政许可处)

3.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论证主体责任,按计划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根据省人大立法计划,修订《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按照省政府立法计划,做好《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立法前期工作。(牵头单位:法规处、相关处室)

5.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紧扣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明确不同立法项目的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立法工作的指导,推动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规章。(牵头单位:法规处、相关处室)

6.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把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效率。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对于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精神和改革发展要求的,及时废止、修改,保障政令统一,法律统一。(牵头单位:法规处)

三、全面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7.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举办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60学时。开展全省农业执法技能竞赛并举办全省决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发布执法典型案例、培育执法办案能手,带动各级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积极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牵头单位:法规处)

8.强化执法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意见措施,加强作风培养,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禁止和杜绝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执法犯法,防止“八小时外”行为失范失守。(牵头单位:法规处)

9.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聚集粮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绿剑护粮安”行动。围绕伏季休渔、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植物检疫、农机安全使用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或专项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法规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绿色发展处、种业管理处、渔业与渔政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等)

四、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10.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年”活动,优化“联合接访+访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制度措施,规范接访下访流程,推动信访问题和矛盾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牵头单位:办公室)

11.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按时提交行政诉讼答辩状和行政复议答复书,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涉企行政案件部门负责人100%出庭应诉。认真落实旁听庭审制度,不断提升法治服务工作水平。(牵头单位:涉诉处室、单位)

五、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2.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大政策制度调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活动举办等应评尽评、应审尽审。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应审尽审。(牵头单位:法规处)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探索建立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轻微不罚清单,彰显农业执法温度。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积极参与农业农村部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牵头单位:法规处)

14.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处)

15.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官网,按照“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及时、精准做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工作。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