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昌乐县朱刘化工园规划调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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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3 8:42

省自然资源厅:

桑海强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昌乐县朱刘化工园规划调整的建议》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为规范全省化工园区扩区工作,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10月,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了《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据此,我们积极与各地及园区沟通对接,指导园区完善扩区要件,严格履行程序,严把标准条件,推动符合条件的园区扩区,2023年共完成12家园区扩区优化调整,累计扩大土地面积41.54平方公里,约合6.23万亩,进一步提升了园区承载能力,为项目落地拓展了空间,有效助力了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强与贵厅、当地政府及园区扩区前的沟通交流,主动靠前服务,强化业务指导,做好统筹协调,待昌乐朱刘化工产业园要件齐备后,按照扩区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扩区程序,加快推动扩区工作进程。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化工专项行动办,0531-51782871)

责任编辑: 闫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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