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40181号《关于加强我省住房租赁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字体:
打印
时间:2024-04-22 15:55 来源:办公室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王乙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住房租赁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按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要求,持续健全完善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制定印发《山东省深化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实施方案》,全面深化数据汇聚、治理、应用,强化数据高质量供给,夯实全省数据基础底座。

(一)持续推进数据汇聚。建设完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充分整合各部门公共数据,按照“按需汇聚、应汇尽汇”原则,推动数据统一汇聚和统一服务,打造全省数据服务总枢纽。其中,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省统一的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空间地理、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等6大基础数据库,并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按需建设专题库和主题库。截至目前,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已汇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公安、自然监管、市场监管、教育和人力社会保障等48个部门的人口、住房公积金、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2100余类数据资源,汇聚数据1100亿余条,累计提供数据共享服务470亿余次。

(二)持续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深化电子证照、“鲁通码”“企业码”在各领域的全面应用,推动国家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及省内迭代升级的“一件事”实现“无证明”办理,凡是能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替代的材料,均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实体材料。推进住房租赁等社会化场景实现个人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亮证或亮码”签订合同,推进企业开办准营“一件事”无证明办理,为从事租房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设立登记“无证明”便利服务。

二、下一步打算

针对王乙潜代表提出的“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等共享机制”的建议,围绕住房租赁规范化管理工作需求,省大数据局将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持续健全完善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汇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经营主体失信信息等数据,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住房租金贷款的信息共享,为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提供数据支撑。健全完善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支持开展相关工作,助力住房租赁规范化管理。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4年4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山东省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 0531-51785095)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 办公室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