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40514号《关于支持工业聚集区新上项目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孙战勇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工业聚集区新上项目的建议》(总编号:20240514)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博兴经济开发区2002年经省政府批复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和我省出台的《关于规范园区面积和用地管理提升发展承载能力的通知》(鲁发改外资〔2022〕1052号)要求,滨州市政府于2023年4月向省政府申请博兴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为解决沿黄重点地区开发区项目落地问题,我厅积极会同贵委等省有关部门加快办理,于2023年5月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意,博兴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由原来的5.16平方公里调整为15平方公里,园区承载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开发区项目落地已不受影响。
关于孙战勇代表提出的支持工业聚集区新上项目的建议,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委做好相关工作。
山东省商务厅
2024年4月17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开发区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