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税务局:
厉建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协同共治提升税收效益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化建设工作,着力深化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积极发挥大数据在政务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领域的赋能作用,为各行业、各领域提供支撑服务。
(一)强化平台支撑。构建了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将各部门各单位分散管理的数据集中管理、统一提供服务。目前,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系统均已接入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已汇聚纳税信息、纳税申报信息、欠缴纳税信息、企业年度报告等涉税相关数据7700万余条,为强化税收协同共治提供了数据支撑。
(二)深化数据共享。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组织各级各部门将产生、采集和管理的公共数据全量编目,建立“目录—数据—系统”关联关系,更好地推动数据资源共享。不断健全供需对接机制,以业务场景应用为牵引,持续推动涉税相关数据共享应用。比如,在推进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企业注销登记等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过程中,通过共享企业纳税缴税、税务注销等数据,实现“一件事”高效办理。
(三)加强政银数据协作。重点针对金融机构无法掌握政务数据、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搭建了山东省融资服务平台,推动在用户授权的前提下,公共数据以“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方式,向金融机构定向开放。目前,依托融资服务平台,已开放社保、不动产等61项数据资源,有效解决政银数据不畅通问题。
二、下步打算
针对厉建梅代表提出的“深化涉税数据共建共享”等建议,我局将积极会同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税收违法行为、监管处罚行为、纳税基本信息等涉税相关数据的整合汇聚,积极开展专项数据供需对接,强化数据源头协同治理,持续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及数据服务,为涉税数据高效共享、精准应用提供支撑。同时,持续加强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隐私计算、精准授权等服务支撑能力,针对企业敏感数据,在确保数据安全、隐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数据服务支撑。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4年4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山东省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 0531-5178509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