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3043M/2024-01637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民族宗教委 | 文件编号: | |
有效性: |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
2024年,省民族宗教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提高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在民族宗教领域和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一、明确普法重点,牢牢把握普法工作的正确方向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用党的政策理论武装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学习宣传宪法。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期间,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布宣传海报、开展学习竞答等多种形式,进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学习宣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为契机,推动民法典融入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日常生活、融入民族宗教法治实践,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4.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对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5.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召开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举办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更加自觉地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二、创新普法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6.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以《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最新规章为重点,在全省组织开展第13个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一步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聚焦铸牢中华民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组织开展全省第2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化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增强各民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8.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继续推进山东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培育评选一批法治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培育程序和建设标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展现我省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新成就。
9.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齐鲁民宗智慧化平台”等普法矩阵,通过微视频、宣传片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八五”普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集中展示我省民族宗教法治建设成果,提高民族宗教界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坚持分层分类,狠抓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
10.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举办第三期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宣传舆情工作培训班,在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有关班次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引导党政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问题,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
11.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举办第六期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各级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12.抓好机关干部学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举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网络专题班、委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班,常态化开展民族宗教大讲堂、“干部上讲堂”、“齐鲁民宗·明湖论坛”,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13.抓好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以开展宗教中国化“七大工程”为契机,举办第四期全省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宗教中国化研讨班、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培训班暨深化“四讲四比”经验交流会、全省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班,指导全省性宗教团体举办新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引导宗教教职人员正确认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