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40630号《关于制定〈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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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1 10:56 来源:办公室

王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省工信厅对“结合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实际,制定省级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近年来,山东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重要论述精神,将数字强省纳入“九个强省突破”之一,特别是在数字经济领域,把推动数字经济变革作为全省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意义的改革事项,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一是统筹机制不断健全。成立了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统筹推动全省工作。二是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出台了《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等法规规章,先后制定《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等政策文件,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四梁八柱”政策体系逐步成形。三是产业规模持续壮大。2023年,山东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4.3万亿元,占GDP比重超47%。四是数实融合纵深拓展。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达到87.3%,产业数字化指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指数均居国内前茅。

二、推进立法打算

下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认真做好数字经济立法相关的草案编制、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出台,并同步做好数字经济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同时,还将在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一是加快提升产业规模。深入实施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推动数字终端、先进计算等加速向高端迈进,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锂电光伏等做大做强,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空天信息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二是加力深化数实融合。扎实开展产业数字化“八大行动”,加大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力度,培育引进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建好用好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企业“智改数转网联”。三是加力释放数据价值。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完善数据确权流通机制,积极打造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服务商,构建数据要素集聚区。四是加力夯实基础支撑。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2+5+N”一体化算力网络,推动5G广泛深度应用,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4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大数据局数字经济促进处,51785075)

责任编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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