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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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02 09:16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30269号建议的答复

 

秦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贯彻国务院18号文件三年行动计划进行部署。潍坊、烟台市入选国家城市更新试点,济南、青岛、东营入选国家城市体检样本城市,在14个城市(县)和14个片区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组成4个调研组,赴省内外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调研,形成“1+4”调研报告提出对策建议。先后举办山东省城博会、城市更新专题培训班、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专题培训班等重要活动,邀请专家介绍城市更新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对各市分管市长、住建系统干部进行培训辅导。目前,16个设区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城市更新综合性政策,16个设区市和所有试点城市全部启动城市体检。各市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等方式,加快推动城市更新行动。济南、青岛、烟台、威海4市发布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济南、潍坊、日照等市组织城市更新项目推介活动,加强“政银企”合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结合职责分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政策制定。学习外省市先进经验,深入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开展调研,总结试点城市经验做法,提出符合我省实际对策建议。针对实施片区综合更新改造中制度不清晰、条件制约多、预期收益平衡难、联动开发有堵点等问题,研究制定有关措施,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编制《山东省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技术指南》,对全省各市开展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城市更新片区(单元)实施方案等各环节的编制进行规范和指导。

(二)抓好试点示范。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和试点片区建设,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相关项目实施情况、更新效果的跟踪评估。组织开展省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更新科技示范工程评选,推选一批示范性强、特色鲜明、技术领先、效果突出的城市更新项目,在全省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适时召开城市更新现场推进会,推广济南、青岛等城市好的做法。

(三)推进重点任务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充分运用好25项地方特色指标,加强体检成果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转化应用。在城市更新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山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和青岛、烟台等8座国家名城保护规划报批。依据《山东省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地段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健全城市设计体系。加力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高改造标准,有序推进加装电梯和适老化改造,新开工改造小区3898个、69.95万户。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2023年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8.9万套计划任务。推进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谋划建设一批城市道桥、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和公共停车场项目,实施园林绿化提质升级,推进国家口袋公园示范区建设和省级公园城市试点,新建一批口袋公园,新增城市绿道300公里。

(四)形成部门工作合力。省自然资源厅将完成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指导有需求的市县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积极推进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推动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用好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统筹更新片区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城市从外延式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科学合理、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做好规划衔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保障,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智慧化建设。省委宣传部将结合我省文明创建实际,加大推进力度,改进工作措施,强化指标落实,推动城市文明水平在巩固中提升。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2       


责任编辑: 崔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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