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楠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消费促进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提振消费 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的建议》(第20230553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职能,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全省商务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消费决策部署,供给与需求双向发力,“政策+活动”双轮驱动,不断推动消费市场稳定向好。2022年我省社零额超过3.3万亿元,居全国第3位,疫情三年我省社零额年均增长4.4%,高于全国1.8个百分点;今年1-4 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04.2亿元,同比增长8.7%。
(一)政策活动联动促进消费。一是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连续4年开展“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今年2月4日,商务部和省政府在青岛举办2023“老字号嘉年华”暨“惠享山东消费年”启动式,发布全年活动安排,以春、夏、秋、冬四季主题活动贯穿全年,开展促消费十大专项行动。2月26日,在济宁举办“2023山东迎春消费季”活动启动式,省市两级共举办促消费活动364场次。二是推动出台促进消费政策。2022年牵头制定《传统消费升级2022年行动计划》《新兴消费扩容2022年行动计划》,纳入省政府《“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联合省财政厅等出台《山东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山东省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省市统筹财政资金发放汽车、家电消费券,对促消费成效显著的市予以奖励等。2023年,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印发《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16市第一时间配套方案,省市两级明确支持资金8.9亿元。三是发放消费券。2022年,省市统筹财政资金,安排发放汽车、家电消费券13.5亿元。今年10条促消费政策实施以来,16市共发放消费券6.5亿元,预计拉动消费118.2亿元。
(二)促进家电消费。2022年,安排财政资金5000万元,对促进家电消费成效明显的市给予奖励;6-12月全省发放4亿元家电消费券,对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增加100元消费券。今年以来,共发放家电消费券0.7亿元,拉动家电消费6.9亿元。连续举办“山东省家电消费节”,组织海尔集团等省内重点家电生产企业、省内重点流通企业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鼓励企业按每台不低于200元给予消费者补贴。
(三)提振零售餐饮消费。一是出台系列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对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且贡献率前10位的市给予奖励。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根据各市年度纳统企业零售额增量进行激励。今年4月末,全省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达到42982家,比上年年末增加4734家,增长12.4%。二是大力提振餐饮消费。近年来持续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暨齐鲁“四名工程”工作,举办四届“齐鲁美食节”“齐鲁厨师艺术节”“2023齐鲁新春美食月”等活动。制定发布全国首个《预制菜通用设计实施指南》团体标准,发放500万元预制菜网上消费券,做大做强预制菜消费规模。今年来安排3000万元对各市发放餐饮消费券给予补助,安排资金500万元对餐饮促消费活动给予补助。三是促进线上消费。抢抓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先机,引流量扩增量,连续开展双品网购节、“618大促”、双11等电商促消费活动,开展“山东籍主播带山东货”专场直播活动。据第三方监测,今年1-4月,我省网络零售额2098.6亿元,增长24.4%,高于全国增速11.3个百分点。
(四)提升消费载体建设。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印发《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规范》等地方标准,出台《山东省智慧商圈试点评价指标》《山东省老字号集聚区建设及认定规范》等文件,指导各市因地制宜配套制定专项规划。二是推进试点先行。投入1500万元支持便民生活圈建设,以7个全国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为引领,分两批在9个市开展省级试点,全省试点城市共建成便民生活圈180个,新增网点3.2万个,服务居民397万余人。成立山东省步行街联盟,分三批选择31条步行街改造提升,认定其中5条为省级示范步行街,今年一季度,31条省级试点步行街客流量8214.6万人次,营业额约64.6亿元,分别增长66.2%和44.3%。先后投入3300万元支持智慧商圈发展,去年泉城路获批国家首批示范智慧商圈,6家商圈开展省级试点,今年一季度,全省首批6个省级试点智慧商圈客流量8379.9万人次,实现营业额77.3亿元,分别增长33.7%、13.1%。三是强化政策支持。2022年来,省级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投入1亿元,分别支持10个现代流通强县(市、区)建设,不断提升流通设施水平、创新发展流通业态模式。近年来每年投入2000余万元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认定一批老字号集聚区,举办中华老字号掌门人大会暨黄河流域老字号创新发展大会,开展“中华老字号(山东)直播嘉年华”、山东品牌中华行等系列活动,2022年全省老字号营收超2300亿元,今年一季度营收652.3亿元,同比增长10.1%。
(五)发展夜间经济。依托商圈、步行街等载体,发展夜食、夜购、夜娱、夜游等多元应用场景,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推动连锁企业、平台企业拓展即时零售,推动“线上下单,线下送达”,满足夜间消费需求。今年延续执行2022年政策清单支持餐饮业恢复发展的措施,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合理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采纳您提出的工作建议,积极恢复和扩大消费。
(一)强化政策引领。落实落细《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4个方面10条政策措施,加大促消费补贴力度,继续支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农村消费等系列政策措施。
(二)加快试点示范项目。开展第二批省级智慧商圈评选认定,对智慧化建设成效排名前5位的商圈,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推动步行街高质量发展,提升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水平。加快现代流通强县建设,促进城乡流通一体化。建设认定一批老字号集聚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和乡镇商贸中心建设,不断优化消费环境。
(三)推动电商发展。积极与重点电商平台对接,加快推进与京东集团战略合作,推动抖音、辛选集团项目在我省落地实施。培育认定一批“两基地一产业带”。打造“山东籍主播带山东货”直播品牌,开展直播带货系列活动。开展“618大促”“双11大促”等电商促消费活动。
(四)促进餐饮消费。举办2023“齐鲁美食节”、第五届“齐鲁厨师艺术节”、2023年“新时代 新鲁菜”创新大赛等系列餐饮促销活动。深入实施“美食山东推介工程”,推出《鲁菜》、《山东味道》等美食纪录片,积极打造“美食山东”公共服务品牌。
(五)持续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省市县同频共振,统筹消费热点,开展“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活动,开展促进家电、餐饮等十大专项行动,确保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场景,以节聚势、以节兴市,在全省形成波浪式消费热潮。
山东省商务厅
2023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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