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航道工程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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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2 00:00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届人大次会议第20230843号建议的答复

 

程仁策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航道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烟台港是我省沿海主要港口。我厅高度重视烟台港的开发建设,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了全力支持。

您提出的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航道工程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沿海公共设施备选项目。本次中期调整,我厅以鲁交规划函〔2023〕12号文,正式向部申请将该项目由备选调整为正选项目。下一步,我厅将全力协助烟台市开展对接争取工作,并为项目实施做好指导服务,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用,为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投产运营提供有效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612

关于支持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航道工程建设的建议.pdf


责任编辑: sdj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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