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125号建议的答复
周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速公路、国省道投融资体制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相关部门积极推动高速公路、国省道投融资体制改革,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有力促进了我省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高质量发展。一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2号),明确高速公路、国省道等方面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搭建起省、市、县三级政府按事权合力支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建设的机制。二是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债券、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打出投融资“组合拳”。比如,创新“PPP+财政股权投资”模式,实施京台高速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推进鄄菏高速成功申报我省首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三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2年,省财政拨付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补助资金106亿元,连续多年保持百亿元以上的投入,带动全年公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55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8048公里,位居全国第7位,其中,六车道及以上占比达32.8%。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通车里程19770.4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占比达到96.3%,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稳步提高。
一、关于提高普通国省干线建设资金省级补助标准的建议
当前,我省普通国省道已经较为完善,路网布局、通达深度基本达到要求。为保持既有道路良好的路况水平,普通国省道整体工作重点由建设转为既有路网的养护和升级。近几年随着普通国省道路网车流量的持续增加,全省普通国省道路网年度养护资金需求不断加大。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车辆购置税、燃油税收入持续下降,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引导市县在开展新项目论证时统筹考虑自身资金财力状况,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科学规划项目建设。我厅对符合条件的新改建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关于通过PPP合作等市场化手段筹集资金的建议
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主要采取市场化方式实施,省在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3号),我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针对您提出地方政府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目前征迁入股资本金可以用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解决,省级统筹考虑高速公路项目情况,支持市县将省分配的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和专项债优先用于项目投入。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认真总结前期市场化筹资方式实施经验,结合项目收益、各市积极性和社会主体投资意愿开展项目论证,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和资金筹措方案,推动高速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简化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加快项目落地的建议
近年来,省政府专门成立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专项小组,采取多项措施保障项目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持续优化改善。一是推进容缺受理措施。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取得关键文件后即可组织召开相关评审会议,其余支持性文件可以同步办理,极大加快了前期工作速度。二是加强土地手续办理服务。各项目在土地手续办理期间,我厅加强服务,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及时出具土地手续办理补正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加快土地手续办理工作。三是加强省直有关部门沟通合作,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强化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落地和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