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第一季度设区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第一季度设区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xls
山东省司法厅
2023年4月7日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