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建设康养示范社区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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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31 14:44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30432号建议的答复

 

省民政厅

张健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康养示范社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关于“鼓励养老企业、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有效发挥其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我厅高度重视“物业+养老”工作,2021年,在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会同省民政厅等多部门提出了“将物业服务企业中从事养老工作的服务人员纳入全省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免费开展培训”等5项具体支持政策。自2021年开始,我厅会同省民政厅每年确定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截至目前,已经有30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试点工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总的看,我省“物业+养老”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开展试点工作为抓手,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总结推广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经验做法,鼓励更多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31        


责任编辑: 崔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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