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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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9 08:45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

基准》的通知

鲁教法发〔2023〕1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规范全省教育领域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维护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本《基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pdf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25日

(2023年11月27日印发)


责任编辑: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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