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加强涉渔“三无”船舶规范处置管理
为进一步加大涉渔“三无”船舶管控力度,筑牢海上反走私安全防线,近日,威海市印发《关于涉渔“三无”船舶规范处置管理的意见》,对摸排的涉渔“三无”捕捞船处置、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涉渔“三无”养殖船和“三无”垂钓船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认真核查确认,确保信息准确。继续加大对涉嫌涉渔“三无”船舶摸排和查处力度,逐艘核查摸排和查处的涉嫌涉渔“三无”船舶信息,确认船舶身份、船体材质、主机功率、作业类型、船舶所有人、发现途径等全部信息,不断完善各类涉嫌涉渔“三无”船舶台账,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对未上报、市级台账中未登记的摸排和查处的涉嫌涉渔“三无”船舶,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没收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加快处置进度,实现动态清零。对查处的各类涉渔“三无”船舶,一律由各区市依法没收处置;对摸排的涉渔“三无”捕捞船、养殖船和“三无”垂钓船等,除船体材质为钢质、木质、玻璃钢的以外,其余所有未经依法审批建造且无法满足安全适航条件的海上涉渔活动工具,一律依法没收处置。
三是明确管理标准,规范有序监管。所有统一登记编号、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涉渔“三无”养殖船,必须遵守“不得在登记养殖海区外其他海域作业”等7条管理规定,所有统一登记编号、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三无”垂钓船,必须遵守“不得在休渔期间出海垂钓作业”等8条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依规没收处置。
四是压实监管责任,维护秩序稳定。将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涉渔“三无”养殖船和“三无”垂钓船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参照现行渔业船舶安全配备标准配备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和合格船员,防止“带病”出海;实行有奖举报、深入排查、执法查处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深挖彻查涉渔“三无”船舶,着力化解存量、控制变量;建立健全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新发现的涉渔“三无”船舶,做到发现一艘、没收一艘,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