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充电站、充电桩布点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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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3 18:33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杜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充电站、充电桩布点的建议”收悉。综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不断优化充电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明确公共场所配建要求,简化建设审批手续,给予财政奖补和充电优惠措施,初步构建了充电设施发展配套政策支撑体系,为充电基础设施规范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2019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16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充电站规划和用地支持,简化建设审批手续,并明确新建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2020年10月,7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既有小区充电桩建设报装流程,并将新建小区充电桩建设标准列入土地招拍挂条件,有效解决居民区充电桩落地难问题。2021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指出将独立占地的公共充换电站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按照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明确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赁用地方式建设公共充换电站。2022年5月,17个省直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将“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范围”纳入规划重点任务,并要求各设区市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规划,县(市、区)要编制布局规划。

截至2021年底,我省充电站保有量达到4971座,各类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1.76万台,同比增长50.77%,位居全国前列。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健全规划实施责任机制,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镇化、交通、电网等有关专项规划衔接,合力推进规划实施。指导督促各市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规划、县(市、区)编制布局规划。

二是强化落地落实。省自然资源厅表示,下步将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布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并将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规划支撑。

感谢您对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支持和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6月23日


(联系处室:电力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686)


责任编辑: 缪久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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