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跨卫运河大桥健全冀鲁之间交通体系的建议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307号
建议的答复
刘培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跨卫运河大桥健全冀鲁之间交通体系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长度800米以上的二车道的独立桥梁,长度500米以上的四车道的独立桥梁可以按照收费公路建设,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应当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者。按照《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需要进行投资人招标的经营性公路项目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发展规划。2、独立桥梁项目应为长度800米以上的二车道的独立桥梁,或者长度500米以上的四车道的独立桥梁。3、已经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S248临观线卫运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已经列入《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鲁政字〔2021〕127号),聊城市交通公路部门正在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桥梁技术标准和规模,S248临观线卫运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可以按照经营性收费公路建设,可以采用BOT模式招标确定投资人。2021年12月,省政府已同意该项目作为经营性公路项目由聊城市牵头按照BOT模式实施建设。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指导聊城市交通运输部门尽快编制完成工可报告,加快推进投资人招标,争取早日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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