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穿衣”“戴帽”的老居民楼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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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8 14:03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220658号建议的答

 

刘云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穿衣”“戴帽”的老居民楼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是提高建筑性能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通过建筑节能改造,大批年久失修的小区重新焕发活力,居民幸福感越来越高。截至目前,我省已累计完成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1266.8万平方米。其中,济南市研究制定了老旧小区“奖补政策”, 鼓励居民出资更新屋面、共用排水管道(含化粪池)及加装电梯。历下区东源路片区国华经典居民自行集资25万元更新了楼道内墙。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正如您分析指出的,这项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施工环境差,有的项目施工工艺不达标。二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少,维修费用大,满足不了维修要求。

二、前期工作

我厅高度重视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工作,近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先后发布了《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山东省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将改造内容按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作了细化,对改造项目从前期准备、方案编制、改造实施到验收评价等提出全周期管理要求。明确了建筑节能改造作为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各地要广泛征求小区居民代表意见,结合小区现状和居民改造需求,根据各地财力物力、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意见相关政策要求,能改则改。印发了《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市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把质量安全关,强化参建各方责任,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各市明确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力度,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及时排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是引导居民参与建筑节能改造。下一步,指导各市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充分发挥小区业委会和业主的积极作用,加强改造方案的针对性。指导各市积极探索动员,引导居民通过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改造,让居民合理承担相关费用。通过引导居民适当出资、政府给予补贴等多种方式,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三是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中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用于老旧小区房屋本体和配套设施改造及电梯更新等有关要求,加强对各市维修资金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进一步拓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对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按照规定启动应急维修程序,经业主委员会确认后直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扎实推进,持续推动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切实增强人们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8


责任编辑: 韩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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