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行动计划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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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8 13:38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

尊敬的周玉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行动计划建议》(总编号:20220083)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答复如下:

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主要围绕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中的报废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简称“四机一脑”)进行。目前,全省具备回收处理资格的企业有,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寿光市德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1年,4家企业共回收处理“四机一脑”4254319台(套),回收拆解总重量15.1万吨,实现回收总值4.23亿元,同比增长10.2%。

2021年以来,我厅加快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工作。一是联合6部门开展包括废旧家电回收在内的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和回收分拣示范中心创建验收工作,确定山东神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山东省再生资源产业园,山东闽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指导企业积极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省财政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家电生产商、销售商与回收企业合作,发展逆向物流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进一步拓展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开展以“以旧换新”为主题的“山东家电消费节”等各类促销活动,由企业向消费者发放以旧换新补贴券,引导消费者参与,提高废旧家电回收数量。

我省作为家电生产消费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大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报废量与回收拆解量差距较大,我省2021年报废“四机一脑”数量约为2000万台,而正规渠道回收拆解量为425.4万台,仅占21.3%。二是回收网络建设滞后,全省废旧家电回收主体总体处于小散弱状态,缺乏专业回收公司和规范回收站点,大多由走街串巷的个体经营者回收。三是2021年4月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平均下调30%左右后,资质企业相应降低收货价格,更加难以聚拢货源。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建议,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山东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实施方案》(鲁发改服务〔2020〕1247号)等文件精神,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以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城市、街道、社区、家庭回收网点一体化布局。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部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发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模式,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鼓励家电生产、流通企业充分利用送货安装的逆向物流,完善回收体系。

二、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信息化水平。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企业发展废旧家电等物资网络回收平台,运用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

三、落实废旧家电回收行业政策。按照山东省《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要求,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快废旧家电回收站点建设。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集中促销活动中相应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合规企业处理,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落实省级财政1000万元扶持资金,提升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

四、营造废旧家电回收良好社会氛围

指导省再生资源协会加大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典型做法等的宣传力度,积极总结经验,加强复制推广,更好发挥先进地区、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056)


责任编辑: 信息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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