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220769号建议的答复
李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居家养老条件的重要举措。2017年4月,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济南等城市先行启动加装电梯试点工作。2020年3月,提请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将加装电梯作为完善类项目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省住建厅先后印发《关于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优化服务规范监管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发布《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既有居住建筑加装电梯附属建筑工程技术标准》《既有住宅加装装配式电梯》等系列地方标准和技术要求。全省有15个市先后出台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文件,青岛等12个市明确居民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截至2022年一季度,全省累计完成加装电梯2119部。全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正如您分析指出的,也存在着统一意见难、资金筹措难、审批办证难等现实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把这一民生大事办实办好。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纵向上,省级统筹协调,市区两级负责,街道社区落实。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组织协调作用,对提出加装电梯需求的小区住户,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协助做好前期征集意见、统一思想等工作,在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就解决好费用分摊、采光、噪音、停车、后期维护等问题,避免改造后产生问题。横向上,健全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等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指导各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建审改字〔2020〕24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对加装电梯等不增加建筑面积的改造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涉及加装电梯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是多元筹措资金。对加装电梯的改造项目,鼓励各市财政资金予以保障支持,补贴标准由各市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指导各市细化并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通过支持居民提取公积金、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等方式推进加装电梯;鼓励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共同探索适合改造需要的融资模式,为专业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投资运营的加装电梯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指导各市加快研究出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作用,结合“齐鲁红色物业”建设,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将确定物业管理模式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前置条件,推动改造后物业管理全覆盖。通过发挥骨干、龙头物业企业的作用,以托管、接管等方式,把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落实到位。对于难以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可以通过建立社区公益类物业企业、居民自我管理等简易物业管理方式,实现兜底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协商共治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全过程参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