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焕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出口创汇企业支持力度的建议》(总编号:20220660)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口岸办、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一是加大国际市场开拓支持。制定年度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2020、2021年连续两年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给予全额支持共计5900万元,引导企业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大RCEP区域、“一带一路”等重点区域市场布局。组织优质中小外贸企业参加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举办“外贸优品会汇 扮靓步行街”等一系列出口产品转内销活动并对企业参展费用给予支持。二是强化财政激励。2021年,省财政筹集3500万元对月度进出口规模及增幅居全省前列的市给予奖励;对开展外贸高质量发展建设先进县给予1000万元奖励,支持县域外贸优化升级。三是强化外贸新业态支持。制定《山东省推动海外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印发《山东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实施细则》,2021年认定35家跨境电商平台、产业园和公共海外仓,并给予1000万元支持。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国家级综试区达到7家,优选纺织服装、农产品、汽配等优势产业,开展特色产业带线上拓展行动,推动“产业带+跨境电商”带动品牌企业拓市场。2021年,全省货物出口增长34.8%,高于全国12.4个百分点。
二、着力降低物流成本。一是实施国际海运支持政策。积极吸引船公司在我省开航线、促加班、增舱位,保证仓位和运力供给。截止2021年底,山东港口开通外贸航线221条,航线数量稳居我国北方港口首位,增加卸船空箱40万标准箱,缓解企业“一箱难求”压力。二是降低外贸企业进出口合规成本。近年来,省政府办公厅(口岸办)始终高度重视,先后于2018年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鲁政发〔2018〕27号),于2021年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32号),于2022年印发《关于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鲁口通字〔2022〕1号),不断强化进出口环节降费政策引导。编制《山东省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涉及港口具体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含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市场价的所有费用)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公示,企业可随时下载查询。三是持续督促落实各项减费政策。深入开展免除查验没有问题集装箱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2017年以来,共为全省外贸企业免除费用近4.5亿元。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认真落实取消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等政策。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高于原收费标准。经第三方评估,2020年全省各海运口岸单个集装箱货物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均压减至400美元以内,达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四是不断规范口岸收费秩序。从2018年起连续3年开展口岸收费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口岸垄断收费、强制收费、变相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召开座谈会21场,现场核实线索,检查口岸企业1300余家,立案查处34件,实施经济制裁555.43万元,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和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企业违法信息,极大震慑了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市监竞争函〔2022〕79号),把航运交通作为重点检查领域,聚焦机场、港口及其延伸服务,进一步加强空运、海运市场收费监管。截至目前,各地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口岸经营服务单位51家,未发现涉及口岸环节价格违法的问题线索。五是健全完善涉企纾困机制。密切跟踪形势变化调整“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增加“国际物流”等涉企诉求反映模块,及时掌握和解决外贸企业阶段性较为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山东省商务厅政务服务”微信号将企业提交的289起国际物流诉求分类推送至省港口集团、省航空集团和省高速集团协调解决,办结率达98%。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财金联动强化金融支持。通过“政府+银行+信保”实施“鲁贸贷”,对融资发生的风险分档给予承办银行机构相应补偿,鼓励银行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发放贷款及订单融资、出口保理、信保融资等各类贸易融资,拓宽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出台山东省关税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保险机构加大对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企业发展支持。二是扩大小微企业信用保险统保补贴覆盖面。统保标准由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下扩大至500万美元以下,统保平台内小微企业向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生的费用支出,省财政给予全额支持。三是畅通金企对接。持续推进金融辅导,建立完善金融辅导制度体系,开展金融辅导攻坚行动,目前,全省1232家外贸企业纳入金融辅导范围,累计为810家次外贸企业解决融资831.63亿元。四是加大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支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会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外汇管理局印发《山东省省级中小出口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对银行机构在2021年4季度发放给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企业、期限3个月及以上新增流动资金优惠利率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的0.05%给予财政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出口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五是提升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参与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为真实合法跨境资金结算提供充足自由便利,满足企业业务需求。支持有能力、有需求的出口企业开展跨境投融资。指导银行机构在落实政策要求的同时为出口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六是提升外汇服务水平。完善外汇管理窗口服务,“面对面”“点对点”了解企业需求、解读政策、提供辅导,加强企业业务需求和政策供给的有效对接。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好”,指导出口企业通过外汇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办理外汇业务,着力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节约企业脚底成本。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完善企业问题反映渠道。对外贸进出口增长点进行精准分析,围绕企业稳外贸的难点堵点,研究制定措施并在双稳平台及时发布省市相关政策措施,24小时畅通外贸企业问题反馈渠道,对紧急特殊情况随时协调解决。二是加快落实跨周期调节政策措施。实施《推进外贸固稳提质行动方案》和第二批政策清单政策,推动“齐鲁进口贷”、“汇率避险试点”等创新性政策尽快落地。联合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各市开展“百场万户”政策宣讲活动,宣贯推介“鲁贸贷”、“齐鲁进口贷”、汇率避险等政策,“一对一”为企业提供一揽子融资解决方案。三是组织实施2022年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对机电行业展会展位费继续给予全额补贴,对非机电行业主办类和重点类展会展位费分别给予不超过90%、80%的补贴;对线上展会采购商邀请、翻译费等给予全额支持。四是扎实推进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优化和发展层次提升。做好2022年度省级跨境电商平台、产业园、公共海外仓认定工作。指导淄博、日照市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综试区实施方案,力争年内综试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研究制定《山东省跨境电商孵化机构白名单管理办法》,强化跨境电商人才支撑。
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大税收政策落实力度,发挥好财政政策跨周期调节作用,完善并落实好促进外贸企业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集装箱运输成本。同时,用好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风险补偿等政策机制,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为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融资增信,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
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执行国际新开加密或继续执飞国际海运及航空货运航线支持政策,权利协调船公司增运力、扩航线、进空箱。配合海关监管部门全面推行空箱快速验放服务,推广“船到即放、船边直取”模式,提升港口服务保障能力。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金融辅导攻坚行动和金融政策推广力度,争取惠及更多优质外贸企业。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继续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金融政策,提升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加强企业业务需求和政策供给的有效对接。
省政府办公厅(口岸办)将协调省有关部门加强口岸收费公开,认真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强化动态更新,并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增强口岸收费透明度、可比性,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推动降低货物进出口边际费用。同时,推动省职能部门在全省各海运口岸开展口岸收费专项巡查检查,依法查处口岸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各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秩序。
山东省商务厅
2022年4月29日
(联系处室: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电话:0531-5176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