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220732号
建议的答复
省能源局:
杜鹃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破解电动汽车充电难题、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厅在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中,重点对充电设施建设提出要求。2021年,经省政府同意,我厅牵头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了地方标准《机械式停车库技术规程》,提出城市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由10%提升至15%。会同省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大力推动公共停车场、充电桩、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梳理明确既有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申请人是否具有固定车位产权或使用权提供登记证明,告知申请人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需要遵守的事项。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职责,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省能源局编制《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测算各市“十四五”末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加大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二是抓好《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停车场建设中,严格城市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充电设施与工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确保按比例建设到位。二是做好政策宣传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配合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物业服务职责,积极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无相关部门书面认定意见,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挠申请人安装自用充电桩,切实提升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