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生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的建议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406号
建议的答复
省教育厅:
赵滨代表提出的《关于小学生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赵滨代表在建议中提出,“城市市区内小学生在上下学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全部免费,其陪同的1名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也免费”,并给出了具体免费乘车的方案。
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等客运经营。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有关要求,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条件为: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按照最新版《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7岁以下儿童身高中位数普遍高于1.2米,我省部分城市将儿童免费乘车标准提高到1.3米。
城市公共交通事权在城市人民政府,具体优惠政策应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交通状况、财政负担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我省各市经济发展、财政承担能力、公共交通的负担能力不完全相同,全省规定的统一政策不一定完全符合当地的情况。对于已实行成本规制管理办法的城市,鼓励城市人民政府积极研究推行相关免费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政策实施后的落实和相关人群的服务保障。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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