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3043M/2022-0165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山东省民族宗教委 文件编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山东省第2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字体:
打印
时间:2022-11-22 16:55



文字解读第2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doc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鲁民宗发〔202245号

 

关于印发《山东2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教育局:

现将《山东省第2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

2022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2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做好全省第2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项活动组织开展,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扎实推进“十大行动”为主要举措,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1日-30日

三、活动主题

花开齐鲁石榴红  团结奋进新时代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举行启动仪式。8月底或9月初,省级在主会场举行山东省第2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各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举行分会场启动仪式。

(二)集中开展宣传宣讲。适时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山东实践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参加“红石榴”采风活动,集中宣传展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新成果;通过集中宣讲、知识竞赛等形式,持续深化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大学习、大宣讲、大竞赛”活动;通过“民族团结第一课”“民族团结号”公交专线和旅游专线、民族团结主题公园、教育实践基地等有效载体,不断拓展宣传教育方式和途径。

(三)丰富文化活动形式。举办好全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着力提高各族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提升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技水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做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活动优秀作品的线上线下集中宣传展示;精心组织《孔繁森》《童年》等民族团结主题精品剧目现场展演,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重点面向学校、镇村、社区等基层一线进行展播;策划设计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突出地方特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项目,让各族群众在沉浸式、互动式体验中牢固树立“四个共同”的共同体理念;开展孔子学堂万里行之齐鲁民族行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机结合。

(四)组织研讨交流活动。部署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山东卷》编纂工作,全面启动各个历史时期山东区域内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交往交流交融的史料发掘、整理工作;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理论研究,做好“一山一水一圣人”等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研究阐释。

(五)深化示范创建内涵。各地要充分利用宣传月的有利时机,努力在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上探索新路径,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整体提升行动中取得新突破,在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品牌创建中呈现新成果,着力在内涵、形式、方法上出新招、出实招,不断提升示范创建水平。

(六)组织开展“推普周”活动。落实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有关要求,在9月12日至18日推普周期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重点面向民族镇村各族群众和少数民族进城务工经商群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助力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开展,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措施、周密部署。各级宣传、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要抓好牵头协调,在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广泛动员,推动形成全域覆盖、全员参与的宣传教育格局。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宣传、统战、教育、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协作、统筹谋划,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搭建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平台,采用短视频、图解、公益广告、H5作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三)坚持因地制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要突出活动重点,打造工作亮点,形成特色品牌,扩大宣传月的社会影响力和宣传辐射面。

(四)强化保障措施。各级宣传、统战、教育、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现场指导,强化有关舆情风险预判分析和防范化解。各级各部门要从经费、场地、人员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整合各类优质资源,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宣传月活动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各项活动务实节俭、安全有序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做好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各市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送省民族宗教委民族一处。

联 系 人:宛志刚,0531-51783730,15069110368

电子邮箱:smwwzg@shandong.cn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22日印发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