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数据要素核心价值,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数字山东”决策部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不断优化大数据发展环境,积极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数字经济引领增长态势基本形成。2020年我省数字经济总量突破3万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近20%,显著高于同期GDP增速,成为带动全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据中国信通院《中国区域与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0年)》显示,2019年,我省数字经济竞争力指数为76.46,全国排名第六位。特别是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数字经济更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振产业中展现出强大抗冲击能力和发展韧性。
(二)推动制定大数据领域有关法规标准。针对我省大数据工作缺规范、缺标准的问题,推动出台大数据领域全省首部政府规章《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以及细分领域规章《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目前正加紧推进大数据地方立法,《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已列为2021年确保出台的地方性法规。
(三)积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积极构建数据要素体系,围绕数据采集、标注、管理、存储、处理、分析、应用等环节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业务闭环。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能力不断提升,建成省和16市公共数据开放网,开放数据8.29亿条,累计提供开放数据服务1200余万次。数据交易体系加快构建,推动成立省数据交易公司,搭建全国区域性、综合性大数据交易平台,成立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通过采集加工、分析挖掘、共享利用各类主体的数据,发挥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据要素价值流通。
二、下步工作打算
“十四五”期间,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数据要素化,不断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培育壮大数据交易市场,加强大数据应用立法等法规标准保障,全面助力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加快数据资源采集汇聚,优化提升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持续构建一批行业数据集和数据服务中台,全面构建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通用办公库“四库一体”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国家工业大数据山东分中心,构建“省-区-边”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有效推动全省工业数据资源采集汇聚。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行数据资产“目录化”管理,分级分类推动数据资源统筹汇聚、集中管理、有序开放。
(二)制定数据要素流通法规标准。加快大数据地方立法工作,出台《山东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数据市场交易标准体系,研制数据确权、数据安全、数据交易等标准,全面构建大数据交易生态系统和政策环境。加强数据交易制度保障,在数据管理、开发利用、安全保护等方面出台一系列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推行数据(产品)登记制度,引导数据产品先登记再流通,推动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机制,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追溯等能力。
(三)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实行数据资产“目录化”管理,迭代更新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三张清单”,分级分类推动基础公共数据资源统筹汇聚、集中管理、有序开放。开展数据价值评估理论、方法研究,启动数据价值评估标准建设,建立完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数据效能评价体系,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评估。建立完善数据交易平台,推动建立数据交易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数据交易市场监管。
感谢您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工作中继续给予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