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无障碍设施管理 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的建议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0490号建议的答复
省残联:
逄润瑶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无障碍设施管理 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逄润瑶代表建议引进无障碍公交车,可以让残疾人坐着轮椅就能自由、方便地上下公交车。2019年5月,《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八条提出,鼓励公共汽车、出租车运营单位安排一定比例的无障碍车辆,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提供交通服务。目前,我省各地市公交运营企业均配备一定比例的一级踏步公交车辆,车门踏板与站点路沿石平齐,便于残障人士及轮椅等工具乘车。绝大部分城市也配备了一定比例的具有翻板功能的无障碍公交车辆,通过后门无障碍设施为行动不便人士提供便利。部分城市新购置公交车还预留了轮椅安放位置,方便轮椅出行的乘客安全乘车。残障人士刷卡乘车时,公交车司机均会通过车内广播提醒乘客为残障人士提供帮助。全省公交车辆基本都具有语音报站和到站提醒功能,可为听力障碍人士提供更好的公交出行服务。
目前,我省具备侧倾或翻板功能的无障碍公交车占一定比例,由于在公交车辆配备无障碍车辆方面暂无明确的比例要求,各市无障碍公交车比例略有差异。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公交企业在公交车辆更新工作中,优先选取无障碍低地板城市客车车型,逐步提高无障碍公交车配置率,并督促驾驶员做好对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公交服务保障工作,保障残障人士出行权益,努力为残障人士创造更加平等的出行环境。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