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五次人大代表第20210073号建议的答复
赵建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破解鲁西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瓶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分析了鲁西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这一现状,提出推动知识产业事业发展,将“破解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瓶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实现“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重要举措,对此,我们深表赞同。对您提出的4条建议,我们将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认真研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支持、指导鲁西地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在“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中的积极作用。
一、关于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
2019年,根据省委部署,我省组建省市场监管局,加挂省知识产权局牌子,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集中统一管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公共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省政府成立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对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4次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研究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2020年12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局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知识产权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省政府副省长汲斌昌同志作开班动员讲话,包括鲁西地区5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在内的各市、省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专题研讨,各市、各领域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显提高,统筹谋划、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动靠前作为,统筹协调推进各市、各部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加强“专利质量”考核、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专项督导,强化典型带动和激励考核,充分调动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
二、关于加大对鲁西地区的政策倾斜和支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印发《<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及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7号)、《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15号)。2020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 号),“稳定支持”全省知识产权(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等。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要求,我局将对鲁西地区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兑现贴息、奖补等省级资助;对相关市在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知识产权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加大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支持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保险、风险补偿及运用转化等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政策的衔接配套,助力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支持力度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持续提升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鲁西地区5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同时也看到,5市与全省中东部市地仍有差距。如5市驰名商标总量驰名商标101件,占全省12.7%;有效注册商标26.9 万件,占全省16.7%;地理标志163件,占20.6%;有效发明专利12426件,占全省总量不到10%;专利质押项目数129 项、质押金额10.6亿元,分别占全省总量的12.2%和8.5%。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方面,至今没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加大对枣庄、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5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力度。一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春笋行动”实施,支持鲁西地区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加强专利授权申请、商标注册和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二是在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计划、专利转移转化计划项目实施中,加大对鲁西地区各类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的支持和指导,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三是加快推进鲁西地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前期,莘县西瓜、沾化冬枣、陈集山药等4家地理标志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遴选为全国地理标志助力精准扶贫典型案例。我们将继续加大地理标志工作典型示范的宣传推广,鼓励5市结合特色产业和区域品牌建设,推进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运用,宣传推介培
育鲁西地区地理标志产业重点品牌。
非常感谢赵建峰代表对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