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滨州市承接渤中19-6油气资源项目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能源局职能对建议(一)答复如下:
渤中19-6凝析气田项目的建设和登陆滨州,对我省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民生保障,推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能源局坚决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保障油气供应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油气勘探开发工作的要求部署,在渤中19-6项目落户山东的争取、与中海油集团的合作推进及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全力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一、大力争取渤中19-6项目在我省落地。自渤中19-6凝析油气田群勘测发现以来,省能源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该项目的重要批示要求,大力推动争取项目在山东落地工作。我局副局长邓召军同志在2019年10月11日陪同凌文副省长赴中国海油集团就渤中19-6项目合作事宜进行汇报对接,加快推进油气田开发合作事宜,推动我省与中国海油集团在2019年12月19日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渤中19-6凝析油气田开发项目在滨州市登陆,并配套建设油气处理终端设施。
二、畅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服务保障。加强与国家部委、省有关部门、滨州市和中国海油集团等各有关方面的对接联络,畅通工作协调机制,每周调度渤中19-6凝析气田项目工作情况,及时调度掌握项目开发计划、建设进程和建设需求等,做好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省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职责,协调省交通运输厅、山东海事局等省有关部门,配合滨州市向国家交通运输部等部委争取,协调解决了渤中19-6项目一期开发涉及的航道调整等问题,加速推动了项目开工建设。
三、积极支持推动滨州市与中国海油集团渤中19-6项目合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滨州市关于推进与中国海油集团渤中19-6项目合作有关请示的批示指示,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对滨州市与中国海油集团渤中19-6凝析气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和渤中19-6项目实施混改合作等事宜予以积极支持,推动了合作协议的签订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省能源局对渤中19-6项目始终高度重视,目前已将项目有关内容纳入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渤中油气在我省登陆。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支持滨州市加强与中国海油集团天津分公司对接,及时深入了解项目需求,协调各相关单位,全力做好支持服务保障,积极配合中国海油集团尽快落实终端建设方案,争取推动陆上终端一期项目2021年开工、2022年投产。
再次感谢您对省能源局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省能源局
2021年3月22日
联系处室:石油天然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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