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8582N/2021-0013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应急厅 | 文件编号: |
各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支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保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的通知》(工信厅联安全函〔2021〕11号)的要求,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装备应用示范工程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围绕矿山安全、危化品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安全应急教育服务等四方面需求,在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机械化与自动化协同作业装备、事故现场处置装备等16个重点方向调查摸底安全应急装备应用示范工程(详见附件1)。
二、调查要求
请各市以县市区为区域划分,在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机械化与自动化协同作业装备、事故现场处置装备等16个重点方向,分别分类统计(统计顺序以附件重点方向排序为准),要确保统计填报的项目、企业名称规范,重点方向对应准确,企业产品、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准确完整、内容全面,不漏项、不缺项。以上有关信息、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做好安全应急装备应用示范工程相关工作将作为今年全省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市应急局、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调查摸底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调查信息正确、完整。请于2021年3月13日前将安全应急装备应用示范工程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sdyjkxc@shandong.cn。
联系人及电话:崔为玉,0531-81792225。
1:安全应急装备应用示范工程实施要素指南(2021年).docx1.docx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