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3043M/2021-0185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山东省民族宗教委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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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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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1 17:27

发文机关: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1-02-26

发文字号:鲁民宗发〔2021〕11号       发布日期:2021-03-02

有效性:有效

标  题: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鲁民宗发〔2021〕11号                   签发人:曹金萍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现将省民族宗教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班子成员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山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高质量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委2020年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统筹谋划部署,协调推进落实。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新修订《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

二、推进民族立法,完成《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修订。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国家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勇和刘家义、张江汀、于晓明等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条例》修订汇报,作出指示批示,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协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等部门,修改草案百余稿,征求意见建议十余次,召开论证会二十余次。2020年6月12日,《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1990年以来的首次修订,标志着我省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有了新提升。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新修订《条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既贯彻中央精神,又体现山东特色,许多条款在全国属于独创性内容。赵勇同志专门批示:“山东省人大通过《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标志着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迈出了重要一步,尤其在立法中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很有战略意义,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三、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调整权责清单,省市县三级共保留权责事项56项。印制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和办理流程图,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二是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深度,17个省级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梳理公布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实施清单,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三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坚持重点突破、逐项攻坚,高质量完成数字政府建设“四个一”工作任务。形成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三个清单”,推动2个事项接入“爱山东”APP。建成1个主题库、2个专题库、1个基础库,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汇聚数据近万条。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全量归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数据。四是提高“互联网+监管”水平。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检查实施清单,累计推送监管行为数据196条。制定《行政检查工作办法》,规范检查程序和执法行为。

四、夯实制度基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健全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先后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文件,初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会同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专项工作,确定26个场所开展试点。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印发《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程序进行“三统一”。三是清理法规规章文件。完成《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修订列入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及时废止到期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保证法规规章文件及时有效。

五、提高决策质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方式,落实重大决策审查程序。涉及有重大影响、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执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决策程序合规、内容合法。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等方面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自觉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

六、严格行政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强化事前公开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法监督责任。二是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动烟台市完成民族宗教跨区域联合执法试点,整合市县两级执法力量。会同省公安厅、省安全厅印发《山东省涉宗教违法活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执法权限和程序。三是规范审批备案程序。制定《行政许可窗口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规程》,把好教职人员队伍入口关。四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组织人员参加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持证人员已占机关行政人员的92%。首次采用视频形式举办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共设180个分会场,培训近4000人

七、加强普法宣传,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7月份“《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期间,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网上竞答、普法志愿服务、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全面解读《民法典》,累计培训1余人次。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计划,创新开展第2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常态化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命名12个省级宗教普法宣传教育基地,激发宗教界参与普法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强化学习教育培训。会同省委统战部举办全省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专题研讨班,提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举办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全省性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培训班,为80余人讲授宗教政策法规课程。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网上竞答,累计答题近120万人次。

通过全面梳理和自查,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认识仍不够到位,缺乏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长远规划和深度思考;二是民族宗教工作法治体系仍不够健全,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三是系统性、专业性培训不够,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省民族宗教委将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级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全面提升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抓好学习培训。以“八五”普法开局为契机,围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重点,继续开展好全员学法活动,组织开展定期培训、专题座谈会、交流研讨等,不断增强学法用法水平。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三微一端”等途径,探索建立民族宗教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共享机制。继续开展省级宗教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创建,选育先进典型,突出普法宣传教育建设阵地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是加强规范建设。结合法规规章出台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民族宗教系统权责清单。加强民族宗教制度建设,建立系统完备、科学高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环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抄送:省委依法治省办。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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