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工作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近些年我们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一是先后出台《关于引导和规范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规范土地流转的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二是率先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维护了农户承包经营权。三是推动各地采取依托农村经管部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等形式,强化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据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省土地流转率达到44.3%。
但是,个别地方也存在承包合同不规范、侵占集体土地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管理服务,引导规范好土地流转。
一是配合省人大推动《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对防止弃耕撂荒、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审查审核、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等作出规定,为引导规范土地流转提供法规依据。
二是落实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推广农业农村部制订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提高流转合同签订率,从源头减少土地流转纠纷发生。
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报告制度,摸清集体家底。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承包合同签订,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权益。
四是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络,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抵押登记、融资、纠纷调处等服务,方便土地流转双方规范进场交易。
五是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推进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服务,培育多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挥好各自优势和功能,加快形成立体多元、功能互补、复合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围绕创新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建立区域性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制定县域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探索。实施好中央资金扶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力争年内托管面积超过500万亩。
感谢您对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