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210824号《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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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12 13:46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有关厅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2020年,全省上下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外部环境挑战和病虫害自然灾害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农业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不断夯实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产业基础。2020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0190.6亿元,成为全国首个农业总产值过万亿的省份。粮食总产量达到1089.4亿斤,增长1.7%,连续7年稳定在千亿斤以上;生猪存栏量在全国率先实现止跌企稳,存栏量达到2934万头,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产量继续稳居全国前列。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5%,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超过98%,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9%。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强化“人、地、钱”要素供给,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推进全省乡村产业振兴。

一、注重培育高素质农民。持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农业领军人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种养加能手、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2021年,全省将培育高素质农民4万人以上。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提升,以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人员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分区域开展培训工作,实施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计划,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农业技术推广本科专业人才,壮大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2021年,全省将培训基层农技人员8000人以上,招收公费农科生600名左右。

二、保障乡村产业用地需求。2020年,省里先后印发《关于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的意见》《2020年度土地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实施细则》,要求改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方式,实行“土地跟着项目走”,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以真实有效的项目拿地开工建设作为配置计划依据,分类分级保障项目用地,并明确市县在使用指标时应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项目,用于乡村振兴、农民建房等不少于市县指标的5%。对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乡村振兴类项目可以通过单独选址方式报批。2021年,省里将继续完善“土地指标跟着项目走”机制,进一步推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精准化、项目化。目前,自然资源部已出台《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我省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批办法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按程序出台后,将指导市县依法依规进行土地征收,解决确需征地项目的顺利落地。

三、优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式。2019年以来,省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跨部门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按照重点任务和基础相结合的方式切块分配地方,要求市县按照全省“一盘棋”思路,把省级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与本级资金统筹安排,用于乡村振兴。2021年,省财政落实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480亿元,其中,切块分配市县资金435.66亿元,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确定3项约束性任务198亿元资金,其他237.66亿元切块分配市县,较上年增加9.55亿元,占切块分配市县资金的54.55%。关于支农事权和支出责任问题,目前,中央与地方农业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政策尚未出台,省财政将在中央相关政策出台后,及时研究确定我省农业领域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政策。

四、不断拓宽增收途径。加大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培植多元化、专业化服务主体,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机深松整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仓储保鲜设施建设等项目,建立完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服务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2021年,全省将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200家,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面积达到450万亩以上。在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方面,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县域范围内村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11万元;对第一批1810个“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重点帮扶村,按每村每年50万元标准落实扶持资金;按照各级财政补助每村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支持全省1492个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同时,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不断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

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农业农村发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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